

協助香港公司和個人為其發明作專利申請
PAG
專利申請資助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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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申請資助計劃
資助目的
協助香港公司和個人為其發明作專利申請,以保障其智慧成果,並轉化為其資產。
專利的重要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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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予專用權,以保護發明和創新技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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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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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予代理商或生產商,以賺取利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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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利於公司評估或估值,增加在市場上的價值。
資助概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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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項最高資助額為HK$25萬元,或專利申請直接費用(包括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費用)及由生產力促進局收取的行政費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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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可用以支付上述的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費用及行政費用,以及有關專利申請所需的其他直接費用,例如律師費、顧問費和提交專利申請涉及的費用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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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費用(包括申請獲批前產生的任何開支以及已獲頒專利的續期費)將不獲資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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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利申請資助於申請獲批當日起計3年內有效。
申請須符合以下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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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/公司具備科技元素的功能性專利品和發明 (外觀設計則不會獲資助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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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申請這項「資助計劃」之前未成功在任何國家或地區擁有任何專利的本地註冊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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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永久居民或准予逗留本港不少於7年的香港居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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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屬個人申請人,則申請人必須為該發明的唯一發明人或其中一名共同發明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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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屬申請公司,則該發明的每一名發明人均必須為與申請公司有直接關係的人士,例如東主、股東、董事或職員。